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关于共建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的协议

  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以下简称遗址)是世界著名的古人类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为进一步保护好、建设好遗址,充分发挥其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功能,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改变遗址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市院共建。甲方负责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建设、管理及科普教育工作;乙方对遗址的科研工作负责,拥有对遗址的发掘权、标本(包括现有标本和将来发掘的标本)的所有权和研究权,经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对遗址进行发掘、研究并保管标本,对遗址保护和科普工作给予指导,为遗址博物馆无偿提供充分和有价值的展品、研究成果。

  二、成立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管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北京市主管副市长和中国科学院主管副院长共同担任,成员包括双方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并聘请若干名专家担任顾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遗址保护及建设规划的编制、协调有关重大事项等。

  三、乙方将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产权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将在遗址工作的15名正式员工移交给甲方。

  四、甲方组建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管理处。在报经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在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周口店遗址博物馆”予以翻建。

  五、乙方成立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周口店古人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并给予相对稳定的经费支持。甲方同意积极向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研究中心的建设方案,经批准后,尽快在遗址保护范围内适当位置通过翻建或新建方式为研究中心提供使用面积为400平方米的科研工作用房及配套设施。研究中心的科研工作用房、配套设施的产权(包括房产和地产)归乙方所有。研究中心建设的具体方案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002年8月16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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